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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不需要缴纳税款,但因该合同产生的所得收益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的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中介就是典型。三方:居间人、委托人、第三人居间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只是向委托人报告或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与第三人是否订立合同与其无关。就是起个居中斡旋传达委托人与第三人意思,牵线搭桥的作用。居间人促成合同达成取得报酬的,居间活动的费用自行承担。委托人是接受居间人所提供的订立合同的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人,当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时但为此支付的费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所以,居间合同中当事人主要是委托人和居间人,双方权利义务:1、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并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的事项。居间人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也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取得报酬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2、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时按约定支付报酬。合同未成立时,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签订合同不需要缴纳税款,但因该合同产生的所得收益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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