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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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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规定,受事故伤害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认定结论的劳动保障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结论不服的。(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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