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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
看情况: 一、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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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一、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处刑罚。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看情况: 一、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处刑罚。侵权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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