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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
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原则是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因为这是法律上的诉讼管辖限制,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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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今天我们主要说一说立案管辖的原则。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来说,刑事立案管辖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四)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留有余地,做到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通常说的“原就被”。民事诉讼法之所以在地域管辖上确定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是因为:①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关系,多发生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便于人民法院查清事实;②便于被告应诉,从而促进诉讼活动的迅速进行;③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④便于该裁判文书的履行或执行。
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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