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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无法认定的,原被告同等责任。开庭直接说就行,不用提前交什么答辩状...
没有这些法律规定,只要意思表达完整准确就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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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权在法庭审理的任何时候“提醒”法院注意程序问题,法院并不能因被告未在答辩期内“提醒”而驳回被告的申请不合法。按照民事诉讼法,规范的表述是“通知参加诉讼”,确实是没有法律和法理根据的,那是一种审理策略问题了,法庭需要该第三人到庭查明事实,以便作出公正的判决。因此,如果法庭本身认为不需要追加。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展,法庭而未通知,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当然,以逾期提出申请的理由。通知第三人参加本案的审理,是案件的审理与该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随时可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应通知第三人,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是第三人自己申请参加或法院依职权通知参加,而借题发挥,被告并不负担申请法庭追加第三人的义务,而是基于维护自身权益而行使的权利,维护法定程序应是法庭的责任,而非当事人的责任。当然,以所谓的逾期提出而驳回
对于原告的起诉,尽管被告有权不答辩,但从实际效果看应当写出一份答辩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给人民法院或者在法庭答辩后交给法院。撰写答辩状,应当根据原告起诉状所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有针对性地加以答复和辩驳,而且应特别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撰写答辩状是应当根据原告起诉状陈述的案件事实的繁简程度,有针对性地答辩,既不要过长,也不要过短,应该抓住原告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反驳。在反驳的同时,也要陈述自己的理由、证据并引用法律规定,支持自己的答辩观点。
可以找人代书,如果案情实在简单,法庭上可以当庭口头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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