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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使得主给付义务更臻完善;而狭义的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以确保债权人...
(1)从给付义务可以独立诉请履行;而附随义务不能独立诉请履行。 ( 2)从给付义务是典型的合同义务;而附随义务实质上是借侵权的手段来保护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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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就是从给付义务一般就是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所产生的义务;而对于附随义务一般就是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来进行作出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的履行双方的责任。 1、从给付义务不是合同所必备、但有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且能够独立成为诉权标的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功能在于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对从给付义务,当事人依其债权而享有请求力与执行力。 2、附随义务是指依合同关系发展情形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为保障债权人给付利益的实现之义务。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 2.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 3.可诉性不同。能够独立诉请履行的为从给付义务,不能独立诉请履行的为附随义务。
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就是从给付义务一般就是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所产生的义务;而对于附随义务一般就是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来进行作出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的履行双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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