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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起诉。2、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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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领证,这种状态属于非法同居,只能提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当然孩子应属非婚生子,但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这种离婚如果双方同意的话只需要自己写一个协议即可,当然协议中需要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共同债务分配好,孩子由谁抚养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也可以约定好孩子的教育抚养费问题,女方坚持要孩子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呀,她是孩子的母亲有权利要孩子呀。当然孩子最好跟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无论女方是否支付抚养费,从法律上都不能让她和孩子彻底断绝关系。起诉的话他们未婚生子不会受到法院的处罚。
1、由于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起诉。2、如果你们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条规定:“要求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对于没有结婚证而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1、没有登记结婚,1994年后的习俗婚礼,可以视为未婚。 2、没有结婚,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3、房产是小张父亲购买的,可以视为小张父亲赠与小张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如果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协议分手。 6、这样的情况,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以后再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双方来说,再谈恋爱结婚的,属于二婚,在中国现有的世俗观念中,二婚对于双方再次择偶来说都是有负面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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