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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内容为以下: 一、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就按照法定继承,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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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的,依共同共有处理 通说,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 2、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各自份额的,依按份共有处理 产权登记按份共有,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 通说,仅凭房产证上关于各自份额的记载并不当然的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按份共有,必须要有关按份共有的书面约定。一般来讲,房产登记中心在登记夫妻不同份额时,一般会要求登记申请人提交关于房产份额的书面约定。
以夫妻共有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股权本身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二人并非股权的共有人,股权只能由一人行使,其配偶仅对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享有间接的权益。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未登记一方有权就股权的财产价值主张权利。但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是股权代表的价值利益和所带来的收益,未登记一方不能行使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父母出资的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这应该算是共同财产了,但是最后让父母出资的一方写一个协议文件并且做个公证,这样才是合法的共同财产,免得到关键时候出资方翻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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