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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
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确定赔偿数额,鉴定劳动能力等级,按照等级大小赔偿。要求单位按待遇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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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确定赔偿数额,鉴定劳动能力等级,按照等级大小赔偿。要求单位按待遇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也可以可以直接起诉邹纠纷,建议你可以找个律师为你代理起诉,并由律师为您制定完备的诉讼方案,为您最大限度的争取你的利益。
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确定赔偿数额,鉴定劳动能力等级,按照等级大小赔偿。要求单位按待遇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也可以可以直接起诉邹纠纷,建议你可以找个律师为你代理起诉,并由律师为您制定完备的诉讼方案,为您最大限度的争取你的利益。
1、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2、《暂行办法》明确,以“本人工资”作为待遇计发基数的,其“本人工资”统一按职工工伤发生时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伤残等级为1-6级的工伤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按规定享受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实行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后,工伤保险参保关系自行终止。如工伤从业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直至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为止,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工伤保险参保关系,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一次性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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