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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有市绿化主管部门参加。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附属绿化用地标准的,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的,经批准后,由占用单位承担易地绿化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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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附属绿地的绿化,由绿化主管部门管理;(二)临街(路)单位门前责任地段的绿化,由临街(路)单位管理;(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四)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五)生产绿地的绿化,由其经营单位管理;(六)风景林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七)铁路、公路两侧防护绿地的绿化,由铁路、公路的管理单位管理;(八)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管理。
市和区、县(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组织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参与义务植树的情况。
绿化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附属绿地的绿化,由绿化主管部门管理;(二)临街(路)单位门前责任地段的绿化,由临街(路)单位管理;(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四)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五)生产绿地的绿化,由其经营单位管理;(六)风景林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七)铁路、公路两侧防护绿地的绿化,由铁路、公路的管理单位管理;(八)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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