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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学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在房产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前提下,调剂入学); ...
对方孩子不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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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责任不完全是您的孩子的,建议你们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就可以让伤者起诉,你们再抗辩,不合理的就可以拒绝赔偿,另外学校有过错,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各方都是有责任的,需要结合证据材料认定各方的责任大小。 希望可以帮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如果回答能够帮助你的话,请点击采纳。
责任的承担,可能在几个主体之间的分担,即两方父母之间和学校。对方小孩的行为若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且损害后果主要由其行为产生,则该小孩父母承担主要或是全部赔偿责任,学校若存在教育督导不利,或是救治不及时,则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另外,如果自己的小孩也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则也承担相应部分责任,但该责任由父母转承承担。
需要根据各地区政策而定。一般来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有租房合同不一定可以上学,一般需要在此地落户或者得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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