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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可行。如果老人还没有去世的话,那么在生前所做的所有决定,应当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在生前把房产给孙子,这种情况也是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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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合法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既然房子是你的爷爷奶奶的,那你爷爷奶奶就有处分该房子的权利,他们赠与也好,卖出以罢,都你是爷爷奶奶的合法权利。现你爷爷奶奶将房子的使用权交给予孙子,那孙子个人只要活着,就有居住权;遗憾的是你爷爷奶奶只给予了你对房子的使用权,并没有将房子的所有权赠与予你,一旦你爷爷奶奶过世,作为孙辈是没有继承权的,他们的儿女才有对房子的继承权,容易发生纠纷;作为公证处的公证,本身就带有点他的唯利性。因此,若你爷爷奶奶是真心对你,应当将房子的所有权将遗嘱的方式赠与予你或干脆不赠,以免节外生枝。
1、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不存在收养的问题。 2、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本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需要办理收养手续。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要赡养爷爷奶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和孙子,有义务赡养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赡养子女的祖父母。孙子、孙子对祖父母、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祖父母、祖父母需要赡养。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第三,孙子女和孙子女有负担能力。负担能力是指孙子和孙子以自己的收入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监护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合理生活、教育和医疗需求后仍有剩余。若孙子、外孙子女中有数人有负担能力,则应根据其经济状况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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