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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房屋...
1、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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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房产证上的面积是多少?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被拆除房屋为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的,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仅规定了误差比为3%,而且第一次列出了面积误差的计算方法,即: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其中合同约定面积是指建筑面积,根据《〈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补充规定》,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既不是使用面积,更不是自测的使用面积。同样,广告和楼书等资料中的面积数据,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也不能作为面积误差的依据。由于广告经常引发纠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才对此作出新的规定: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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