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奸罪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不可以庭外和解。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
强奸不可以和解。强奸罪是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之一,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处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涉嫌强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奸属于刑事犯罪,是讼诉案件的类型,不能私下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认定了强奸事实,并提出了公诉,只能通过与被害人协商,积极赔偿,达成谅解,来减轻罪责。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被强奸的情形,涉嫌刑事犯罪,不能私下和解解决,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立案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另外,对于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赔偿,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过人民法院要求犯罪分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近几年的案例,判决大多是“”。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3人已浏览
1,083人已浏览
596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