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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具体如下: 1、先申请接生医院出具出生证明; 2、由父母携带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等材料去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3、户口登记机关对资...
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具体如下: 1、先申请接生医院出具出生证明; 2、由父母携带出生证明和户口本等材料去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3、户口登记机关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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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想要合法的孩子,需要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经过相关的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等手续后,收养关系才能成功成立。抱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抱养孩子的条件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的子女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1、孤儿的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和因欠缺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规定: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应当出具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前私自收养的,提交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由收养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四条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小孩,提交下列材料,由收养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一)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前私自收养的,提交收养公证书)。已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按照户口迁移办理。第四十五条公民捡拾弃婴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由公安机关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2008年9月5日之前私自收养,群众坚持自行抚养的,提交坚持自行抚养的书面《声明》,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报请公安XX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制作询问笔录(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以非亲属关系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确认为被拐人员的,应当办理户口注销。2008年9月5日之后私自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并为其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第四十六条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弃婴、儿童基本情况说明;(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三)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并签订的《代养协议书》。
在我国,想要合法的孩子,需要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经过相关的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等手续后,收养关系才能成功成立。抱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抱养孩子的条件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的子女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1、孤儿的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和因欠缺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规定: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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