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告:(系原告次子),性别,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 被告:(系原告三子),性别,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09年05月0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内部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y-2009-nb-038),上诉人将东方明珠世纪花园n6地块3标段住宅楼工程项目委托给被上诉人组织施工,实行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制。第八条第八款约定,为保证本合同的效力,如在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经济亏损、工程款外汇或形成未结清工程材料购买款和人人工资等纠纷,一切均由被上诉人乙方自行负责。被上诉人负责经营东方明珠世纪花园n6地块3标段住宅工程项目期间,以xxx分公司名义将该项目中的1号、2号、3号、8号、9号、16号楼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案外人朱全安施工,致上诉人被朱全安诉至xxx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因此,上诉人被xxx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51,275.00元,被上诉人理应依约返还上诉人为其垫付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上诉人涉诉损失。2015年6月11日,浙江省xx县人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元及护理费元。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医药费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原告于年月日年患脑梗塞,在靖江市人民医院开刀住院,被告是在亲友的劝说下才来看望原告,只是呆了一会儿,也没理会原告就走了。在住院期间,被告一直不露面,根本不尽做子女的义务,更不支付医药费用,现原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能照顾自己和原告.原告已经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大小便以及饮食起居都需要专人来照顾,被告从来没有尽到赡养和照料的义务,现原告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和护理费元,及住院期间的的医药费元。 此致 靖江市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谢XX,男,1953年10月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XX乡XX村X组XX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谢XX,男,1987年12月30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XX乡XX村X组XX号。 上诉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11年8月14日(XX)中民一初字第XX号判决的第二项内容,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3人已浏览
510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3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