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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城镇满一年以上,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民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
这主要是看受诉法院实践中一贯是怎样操作的,在上海,如能证明死者最近1年连续居住在城镇,则法院会判决按上海城镇居民的标准要求进行赔偿。但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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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乘以 5年); 2、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 2)、 3、精神抚慰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司法实践确定数额) 4、死者家属办理丧事过程中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5、以上费用未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的,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超过部分,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双方责任进行划分。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1、按现行规定,在城市就业或生活满一年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就可以按城镇的标准要求赔偿的。2、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9月颁布的《关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25条第二款规定:“户籍性质为农业户,但在城镇学习、生活、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视为城镇居民。”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鲁高法〔2005〕201号]第三部分第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3]20号司法解释针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确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这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城乡差别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但随着我省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乡差别逐步缩小,从保护受害者利益出发,在两种标准存在交叉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对于农村人口在城镇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的地方,计算标准也可以统一适用城镇人口统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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