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只审查合法性,一般情况下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行政权和审判权是两种国家权力,行政权的行使需要...
行政判决的类型有: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经过审理,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2、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有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 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3,192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