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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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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合同,法庭是否认可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如果是出于自愿,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子女违反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损害父母利益的,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费用包括3%的权利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公证费的费用基准各地不同,评价费用从0.3%到1%不同。事实上,赠与不一定比房地产买卖经纪人省钱。如果房地产票和税务部门发行的权利税的填写时间达到5年,办理房地产经纪人更划算。办理房地产经纪人需要缴纳1、5%的权利税(非普通住宅为3%),双方各缴纳5%的印花税。房地产票和税务部门发行的权利税的填写时间不到5年,就涉及5、5%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一方的赠与? 1、关于父母婚前出资是否赠与,如果父母在婚前有明确表示的,按照其表示确定;如果表示不明的,从社会常理出发,一般推定为赠与。若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当然,若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2、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3、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上述原则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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