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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由法院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法院将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后,法院将予以立案。...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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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 1. 将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并进行立案审查。 2.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一旦交费成功,法院将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3. 法院在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当事人,并要求其在15日内进行答辩。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前,法院需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提前3日进行公告。 4. 开庭审理时,法院将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合议庭成员将在宣布开庭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法庭调查时,当事人可以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并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证人作证时,需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并出示相关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可以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并进行法庭辩论。 5. 在法庭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判决,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上诉 1. 上诉人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 2. 法院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3. 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当事人可以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4. 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予以立案。证据交换后,上诉的裁定将直接进行裁决。在上诉的判决开庭前,法院需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提前3日公告。 5. 在法庭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如果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并意外撞击了机动车辆,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电动车所持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应该首先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赔偿责任仍有缺口,则应按照以下规定由相应责任人负责补充支付赔偿: 1. 如果机动车没有过失行为,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 2. 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汽车追尾的赔偿: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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