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存在加害行为,且行为人为复数 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
1、存在加害行为,且行为人为复数 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权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说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找谁负责?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每个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的共同侵权人想要免责的话,必须指出具体的侵权人才可以免责,行为人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的,共同行为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数人侵权与高空抛物侵权不同,在高空抛物情况下,行为人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即可免责。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第一,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当行为人只有一人时,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层含义:1、共同故意。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2、共同过失。“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3、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第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四,受害人具有损害。
2、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说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找谁负责?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每个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的共同侵权人想要免责的话,必须指出具体的侵权人才可以免责,行为人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的,共同行为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数人侵权与高空抛物侵权不同,在高空抛物情况下,行为人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即可免责。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第一,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当行为人只有一人时,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第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层含义:1、共同故意。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2、共同过失。“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3、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第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四,受害人具有损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