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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继承析产纠纷问题的回答 房产继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
如何解决房屋继承析产纠纷。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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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有效这得看他们可否具有法律效力。继承和分家析产是分别的,表现在三方面: (1)分家析产是指家庭人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和睦共有生活,而要求分配他们共有所有的财产的法律做法。这和因被继承人丧命而产生的将死者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继承关系,是有根本差别的。 (2)分家析产所分配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则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3)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而分家析产既能够在被继承人生时也能够在其去世后进行。区分继承和分家折产的分别,在现实生活中很重要,比如,在一些遗产纷争中,人们常常把夫妻共有的财产都当作死者的个人遗产。在具体作法上,继承开始之后,应当首先确定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然后再划出共有财产中隶属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这样,经过明确的这两部分财产才是能够继承的遗产。
分家析产纠纷起诉书 原告:彭xx,女,汉族,1949年7月2日出生,退休教师,住xxx号。 原告:苏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同上。 原告:苏xx,女,汉族,1980年7月10日生,住址同上。 原告:苏xx,女,汉族,1981年11月20日生,住址同上。 被告:苏xx,女,汉族,1979年1月22日生,住xxx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xx20号面积为120平方米xx房屋;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彭xx系被告之母,原告苏xx系被告之父,原告苏xx及苏xx系被告之妹。原告苏xx为城镇户口,年,彭xx民办教师转正,户籍性质转为非农业户口。原告苏xx及苏xx和被告苏xx共一户,系农业户口。2002年1月2日,被告以户主的身份在原告苏xx、苏xx及被告共有的基地上申请建房,当时在册人口有原告苏xx及苏xx及被告三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四原告共同出资下,于2002年9月15日,建成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屋14间,原告及被告共同迁入新居。同年10月,原告因与被告不和,被告将原告逐出家门,致使原告搬回老宅基地。 原告认为,诉争房虽以被告名义办理建房证,但系原告共同出资,系家庭共有财产,原被告共同共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要求分割共同所有的诉争14间房屋。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房产继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对于房产继承析产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后还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解决。但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因此在发生房屋继承析产纠纷时,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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