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判下来。从批捕到起诉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没有关系也没有特殊情况,被拘留人必须拘留至期限届满,拘留期间没有人身自由。 2、如果有关系,可以请假出来,甚至晚上可以回家居住。 3、亲友送的食品可以带进去,甚至可以喝两口。 4、可以和亲友通电话。 5、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6、甚至还听说过,花钱可以不进去蹲的。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
发现新的罪名即是漏罪:判刑后发现新的犯罪案件,应当重新审判按新刑期服刑。根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比如某人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又对其漏的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8年。这时,就应当将前罪所判刑罚15年有期徒刑与漏罪判处的8年相加,在20年以下,15年以上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如果决定执行19年有期徒刑,那么,减去已经执行的10年,犯罪分子实际还要服刑9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67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