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民事诉讼中,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出判决的具体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 1、一审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以及再审程序,而开庭审理的具体天数这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有法定情形出现,那么会中止案件,在中止事由消失之后,才会恢复对案件的审理。在这类情况下,实际审理案件的时间就会增加一些。因而,刑事案件究竟多久可以做出宣判,这个也是无法预估的。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