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居民的机动车保有量正以极快的速度增长。如果大家都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到处都成了停车场,正常的交通秩序就无法维持,所有的...
我国交通法93条的内容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本记分周期有记分违法行为未交清罚款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则将未处理的记分累入下一记分周期。达到满12分需要考试科目一合格将12分清零后才可以正常使用驾驶证。 驾驶证上“初次领证日期”时间每年的月、日零时起至第二年月、日的零时止,就是一个记分周期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释义】本条是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保险与安检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处罚规定。 法律规定机动车上路应当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为了便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流动性极强、情况瞬息万变的道路交通秩序状况实行现场即时监督和管理。机动车不按法律要求的去做,不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不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等,就像一个不明身份的人闯入一个正在开会的会场,保安人员当然要阻止和盘查,因为这关系整个会场的秩序和人们的安全。所以法律规定对不按法律要求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可能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因为一时疏忽,有的是因为没办手续,有的是因为办不下手续,还有的可能是机动车来路不正,不敢办手续。执法人员要区别各种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
规定交通法62条第二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063人已浏览
7,206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