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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是违法的,国家也严厉打击卖淫行为,一旦被检查机关发现卖淫行为,就会被治安拘留。许多人在治安拘留后特别担心留下文件,影响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那么,妓女治安拘留有文件吗?事件真相是指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罚违法犯罪者后,保留的事件文件。妓女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是刑事犯罪。本身属于行政拘留范围,公安机关发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会留下文件,对今后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文件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文件中,只会留下公安部门的文件室。
判几年。。。?没见过那样的。。除非你是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一般会罚罚钱。。拘留。。不怎么可能判到你什么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侮辱罪。 而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以下情况: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等。 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采用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 另一方面,只要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即使现实上没有知悉,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无意识地实施了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行为,则不能认定为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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