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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户口的话,应当有你妻子的拆迁安置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
与有无关系根据《条例》第四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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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问题,应区分如下: 1,如果当事人的户口,属于本村集体的体制内户口(农业),而在本村土地分配(一般分配在前,确权在后)之前,迁入的,则可以享受本村的土地分配,及其他集体利益分配; 2,如果是在本村土地分配之后,才迁入的农业户口的,则只能享受除土地分配外的其他集体利益的分配; 3,如果当事人的户口不是农业户口的性质的,则不能享受本村集体的任何利益的分配。二,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根据描述有一定的补偿。1、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2、也就是说,在拆迁的中。和户口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有房屋的所有权。这样在拆迁的时候,能得到一定的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动迁户口在拆迁待遇的享受方面,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1、当事人的户口在拆迁地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享受到当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2、在房屋拆迁本身的补偿方面,以房屋产权登记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为准,与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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