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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姓名需要经过派出所审查,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更改,并在你的户籍本上著名曾用名和现用名字,不需要再出具更改证明...
可以改成跟父亲姓,可以向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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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N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XXX某年某月某日)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呀)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据你所讲,原则上不可以。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预约,我将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能更改,如果生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原则上不予变更现用姓名。公民变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第九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准予变更、更正姓名:(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二)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三)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四)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或有辱人格的;(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六)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七)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八)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姓名不一致的;(九)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除外);(二)学校或单位(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三)父母亲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18周岁以上除外);(四)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第九十四条除变更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名后,原姓名应作为曾用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第九十五条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变更姓名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第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一)正在服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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