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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种类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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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 2、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 3、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 4、格式合同的采用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经济的干预,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1、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生活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有车票、机票、提单、仓单等。而非格式合同就是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2、因此,二者的区别就主要看合同是否具有格式合同的特点。 一、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二、格式合同的订立仅需要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对方签字; 三、格式合同属于定型化,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四、制定格式合同的条款一方,往往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五、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具备以上特征的就是格式合同,不具有的就是非格式合同。
法律并没有对合同的格式作出确定的要求,只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含哪些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合同格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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