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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律师,是这样的,我姐是帮供电所,属于国家电网单位,请来煮饭的,当时来的时候,他们没有跟我姐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入五险一金,因为我姐是农村...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参照遗产的处理方法来进行,第一顺序先分配: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才轮到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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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计生部门咨询。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每月发给 10 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具体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 50 %。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 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 、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 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 、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 、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不是每个父母都有,独生子证必须满足条件。在国家提倡夫妇生孩子期间,自愿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发行了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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