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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人公司可以被执行。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本质上是属于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可以以公司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你的来信中没有提到此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依照我国法律,对于具备法人资格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和法院执行机构所采取的方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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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执行人可以开公司吗的答案是否定的。 被执行人为公司的,在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或者其他方式予以注销登记。对于执行人而言,遇到此类情形,第一是在清算时主动申报债权,第二是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将被执行人变更为相应承继原被执行公司的债权债务的主体,比如相应的股东。这个在清算报告里面会有明确的责任分担约定。 如果仅仅是被执行人的个人所开公司,在执行时只能针对被执行人个人所有的股权进行执行,因为公司属于独立的运营实体,在清算时,执行人应当主动申报债权,参与分配。
被执行人如果正常执行判决的,对注册公司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拒绝执行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不能注册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法律意见】 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给失信被执行人解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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