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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以上就是如何办理公证财产分割协议的回答。
1、从目的角度入手 直接看专利转让的目的,如果只是企业用于报一些普通的科技项目用来凑数,或者类似的一些在专利实施运用层面相关度不高的,那就找专利价值度不高的用(专利价值评判下面会提及),这种类型的专利转让,一般也就是市场价,你可以去各大交易平台查看或者去代理所询问下大致行情,此处我不便多说。 2、从专利价值入手 专利转让如果有实际应用转化的,其费用一般都会涉及到专利价值,专利价值评估一般就是从技术维度、专利维度、市场维度三方面进行评价,最后给出一个较为合理的专利定位。具体可以做如下参考:技术纬度:技术的先进性,技术的成熟度,技术的可替代性等方面;专利维度:专利的三性,专利的稳定性,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的创新性(基础专利、改进型专利、普通专利等)等方面;市场维度:就是应用和效益;一般就是专利实施带来的效果的提升、成本的节约、侵权风险的降低、市场份额的扩大、品牌口碑的增值等方面,其实这块有点难以评估,来去比较大。当然,评估就可以结合行业技术背景,市场行情,还有各类创新评估报告等方面进行打分了。 3、上述1、2两点是比较常见的两种方法,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比较高端了。一般是遇到知识产权投融资、企业重组并购等大型收购交易活动的时候,涉及到的无形资产较大,金额较大的时候,就会请求专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进行协助评估了。
1、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 2、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同时,受让人还应该对待转让专利权的法律状况进行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3、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4、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 5、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专利转让事务,将能够大大减少专利持有人在转让过程中的工作,并保证转让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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