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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是员工无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仅仅报销员工医疗费用,其他的伤残赔偿是没有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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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确定工伤伤残等级 工伤职工可以自己或通过单位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评残。评残后,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及伤残津贴。在提出申请时,需提供职工的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病历等,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在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并通知申请人(情况特殊的可再延长30日)。申请人对鉴定结论存有疑义时,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有什么关系 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之间有什么关系? 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将有新依据可循。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定,今年5月1日起,将执行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 此标准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新标准全称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依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四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五个门类,划分为十个等级共573个条目。为符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提供了准则和依据。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引用标准,将医疗依赖划分为一般医疗依赖和特殊医疗依赖,将护理依赖与分级原则挂钩,取消了一些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提法。
赔偿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工伤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企业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企业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4)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出伤残等级后分别给予以下赔偿:工伤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以上均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拿到鉴定等级后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要等到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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