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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这是针对婚姻关系而言的。 ...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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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一次。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四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被拘留到法庭;若被告人下落不明,可暂停审判,待被告人重新出现后恢复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如有必要,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自诉状送达被告人后,被告人不出庭的,必须出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有权对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为防止被告人逃避审判,充分利用强制措施,是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有力手段。
《》: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因此,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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