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采砂的行政处罚标准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无证开采者,除责令其停止开采并恢复河道原貌外,视情节轻重,处以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买卖、出租、转让准采证者,除吊销准采证、没收其非法所得外,并除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0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5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