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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故意用假名字签合同,用欺诈的方法跟他人签合同,则属于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
身份信息不可出借,身份信息出借、显名代理的,与该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之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如果追偿不能,后果自担,不能径自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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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的,如果借据上没有写明贷款人是谁,贷款人可以持有借据起诉,除非借款人证明借据持有人不是贷款人。借款人否认向贷款人借款的,借款人还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据中规定的贷款不向贷款人借款。不能证明的,推定贷款关系建立,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规定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既然都归别人使用,为什么不是直接由那个别人向债权人贷款呢?借贷关系发生在你跟债权人之间,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债权人肯定向你主张权利。至于你说的由使用贷款的人偿还,这属于债务承担,如果贷款使用人无偿还能力,那必然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务承担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只可能你承担了责任再向使用人主张权利。借贷有风险,应当慎之又慎。
是“老人分割财产”,还是“分割老人遗产”?这个区别很大。如果老人还在世,是由老人分割自己的财产:给谁不给谁,全由老人自己决定。过世儿子的子女(老人的孙子)是否能取得财产,全凭老人的决定。如果是老人已经死亡,继承人分割老人的遗产:老人的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过世儿子的子女也有继承权,是代位继承,他只有一个儿子的,这个孩子和叔、伯的继承权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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