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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 3、根据犯罪人的犯罪...
需要的内容如下:姓名,部门,工号,职位,原因(为什么请假,丧假是谁去世要写清楚),假期时间,你的签字确认,请假日期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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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程序的规定,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实行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程序,方便受害人,有利于及时得到赔偿。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通称协商程序或协议程序,即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先行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和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从而达成赔偿协议,解决赔偿争议。但是,实行这一原则有一例外,即赔偿请求人提出行政赔偿时,由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存在,赔偿请求可能依附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赔偿请求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限满,是指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且通过了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没有上述的三种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满后,当事人人应当到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要求法院予以公开宣告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
社区矫正人员在不同县(市、区)变更居住地的,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表》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接到书面征求意见函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认真核实有关情况,作出是否接收的意见并及时回复。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回复意见及时对是否同意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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