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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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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30万元以上的;2、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3、直接导致商业秘密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破产或者破产的;4、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三)直接导致商业秘密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破产或者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情形: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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