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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鉴于您的问题兄弟土地房产纠纷,这块三角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使用权”依然应该归你家所有,你叔叔家是无权干涉的;为您提供的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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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自留地在1991年(第二次土地调整)之前,和责任田性质是不同的,但,随着近年来农业税的取消,自留地的权属方面,和责任田是一样的。 鉴于您的问题,这块三角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使用权”依然应该归你家所有,你叔叔家是无权干涉的;为您提供的法律依据是:土地互换1年之后,即使未经过村小组同意互换,通常以认为村小组已经知道认可。二十年该土地无纠纷,仍归使用人所有。为了方便生产,国家鼓励土地流转(地块调整)。 争议的解决方法:你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因为,这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就必须经过“确权”。土地法规定确权,你们的双方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既可以由乡镇政府(不是法院)确权,也可以由县级政府确权。也就是说,你可以直接到乡镇土地所(代表政府行使职权)司法所或县土地局申请解决,无需缴纳诉讼费。
在土地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关于侵权争议的处理结果,土地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中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侵权人应退还土地,因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侵权人在土地上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应当归属于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拆除其非法营建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侵权威人负有拆除义务。侵权人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其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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