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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轻伤属于刑事方面的概念,而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二者没有关联。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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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还是轻微伤需要通过鉴定才能确定,据你所说的情况,有可能构成轻伤,很难准确估计; 如果构成轻伤,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嘴唇缝了十针如果疤痕较明显,对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数额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如果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让对方诉讼并进行相关鉴定。 根据你所述情况,争议数额不大,而且伤势不轻,有构成刑事责任的危险,稳妥起见,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就当破财免灾了。
一、伤情鉴定一般是以创伤或者瘢痕长度累计以及是否造成功能障碍来计算的,而不是按缝的针数。二、相关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1体表5.11.1重伤二级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5.11.2轻伤一级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c)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d)皮肤缺损30.0cm2以上。5.11.3轻伤二级a)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b)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c)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d)皮肤缺损6.0cm2以上。5.11.4轻微伤a)擦伤面积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2以上。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c)咬伤致皮肤破损。
伤情鉴定不以所缝针对定级别,以伤口的部位、长度等因素做出鉴定结论,应属于轻微伤,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 5.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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