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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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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3、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4、开庭审理; 5、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7、《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医疗及教育费的支付比例相关案例:2000年,张某与丈夫肖某因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7岁的女儿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每月负担孩子200元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今年7月份,女儿患急性肾炎住院治疗20多天,医药费达9000元。张某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因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前不久成为下岗职工。由于经济上极为困难,她无力支付女儿全部的医疗费用,于是去找前夫要求他交纳女儿的医疗费,而肖某目前已组成了新的家庭,经济上也不宽裕。他提出,孩子已由法院判归女方,离婚后自己已经承担了孩子的生活费,因此,不能再增加医疗费。遭到前夫的拒绝后,张某起诉到法院。夫妻离婚后,子女的医疗费应由谁负担近年来,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根据新修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应共同负担孩子的一切费用。从上述情况看,孩子因肾炎而住院治疗,其医疗费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张某之女因住院而花费9000元钱,这应该属于“必要时”,张某可以由此要求前夫一次性给付女儿医疗费的部分、大部分或者全部,应根据孩子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而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同时,张某因孩子患有疾病,还可以申请追加抚养费
1、犯法,因为父母对小孩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3、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法律的规定。 5、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另一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当然你也有探视权,这类事情尽量协商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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