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风险提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应当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公司变更股权包括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6、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7、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8、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9、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0、新股东承诺书; 11、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2、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2,027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