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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
根据《刑法》及相关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数额涉案金额数额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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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侵占6万元以上的为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六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2、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在相应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5-6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占用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是巨额。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占用金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确定基准刑(根据201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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