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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贸易(1)一些公司经常利用中国对信用证贸易的信任。方法有:威胁本国开证行拒付,由于客户的压力,开证行往往吹毛求疵,找出中方单据不符...
1、贸易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货物的基本信息; 3、货物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货物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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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贸易的种类按照授权范围: (1)独占许可; (2)排他许可; (3)普通许可; (4)从属许可/可转让许可; (5)交叉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 (三)具有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规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口企业自用的非生产物品,进口企业生产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出口其生产的产品,免予办理第一款规定的许可。
据了解,1.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按跨国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跨国并购可以分为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横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扩大世界市场的份额,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直至获得世界垄断地位,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在横向跨国并购中,由于并购双方有相同的行业背景和经历,所以比较容易实现并购整合。横向跨国并购是跨国并购中经常采用的形式。 纵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生产同一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通常是为了稳定和扩大原材料的供应来源或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而减少竞争对手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的销售。并购双方一般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并购后容易整合。 混合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球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减少单一行业经营的风险,增强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 2.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从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是否接触来看,跨国并购可分为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直接并购指并购企业根据自己的战略规划直接向目标企业提出所有权要求,或者目标企业因经营不善以及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而向并购企业主动提出转让所有权,并经双方磋商达成协议,完成所有权的转移。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在没有向目标企业发出并购请求的情况下,通过在证券市场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与直接并购相比,间接并购受法律规定的制约较大,成功的概率也相对小一些。
从价税上按商品价格征收关税。但是,在确定商品完税价格的问题上,各国的海关做法不同。有的按发票价格,有的按商品离岸价格,有的按到岸价格,有的按独立买卖双方在自由竞争条件下成交的价格,即所谓的正常价格,有的按海关估价计算从价税。最常见的是到岸价格作为海关的完税价格。价税的保护作用随着价格的波动而波动。物价上涨时,其保护作用增加:物价下跌时,其保护作用减少。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从价税。2、根据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量和规格征收关税。按商品重量征收关税最为常见。物价上涨时,税额不能随之增加,保护作用小;物价下跌时,税额不受影响,保护作用大。瑞士是唯一一个全部采用从量税的发达国家。混合税又称复合税,即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征税方式。有的以从价为主,征收从量税;有的以从量税为主,征收从量税。混合税在美国被广泛使用。4、选择税不仅规定了一种商品的从价税率,还规定了从量税率。有时候,为了鼓励进口某种商品,也有选择低者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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