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偷用自来水,其做法违背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限定,是违法做法,依法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做法,能够处以罚金。 2、罚...
1、偷用自来水,其做法违背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限定,是违法做法,依法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做法,能够处以罚金。 2、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偷用自来水,其做法违背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限定,是违法做法,依法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做法,能够处以罚金。 2、罚金的准则,各省和各省不相同,由各省人民政府制定,当事人能够向当地城市供水部门或者法制部门具体了解。
偷用自来水,其行为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是违法行为,依法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罚款的标准,各省和各省不一样,由各省人民政府制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城市供水部门或者法制部门具体了解。《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罚款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偷水属于偷盗的行径,情况较轻的进行治安处置,情况严峻的会受到相关法令的处置,最高可处无期。 2、《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5人已浏览
3,685人已浏览
2,303人已浏览
6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