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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能在注册地经营。公司异地经营,应当向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
法律规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必须一致。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异地经营备案或者分公司备案。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营业执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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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以的,公司成立后,如不按时申报税收,税务部门核查后,公司的状态在税局会成非正常户,补交税款和罚款后方可成为正常户。另外,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异地经营不需要注册分公司。可以凭公司所在税务局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异地缴纳营业税,正常经营。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公司登记管理之规定设立的公司,如在住所以外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对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点经营,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如在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外设点经营,应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在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在上述工商局所在城市区域内设点经营的,可申请增设营业场所,也可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在所在城市区域外设点经营的,应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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