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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好。因为借书只是形式合同的一致形式。在我国这合同的形式有几种,一种是口头合同,一种是书面合同,三种是电子合同。因此,这个借阅书是印刷签...
1、两年前出具的借条,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2、《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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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的借条还能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并不会丧失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主张时效抗辩的话,原告会败诉。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还钱: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
在借条上写仲裁可以。如果有借条存在之下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选择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进行讨债的。当事人双方如果是在借条当中明确的约定的具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比如说仲裁的话,完全是可以的。
可以。从严格要求来说,借条上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应该写明“借到”并约定归还的时间。如果确实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话,只要双方对借据上的实际记载无异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要妥善保存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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