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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控人员属于有案底,但一般人是查不到的。 案底的概念,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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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事件的变化,相应的控制手段也必然会随着变化而调整。例如,事件开始的时候,城市的布局,特别是对交通的重要途径、交通工具进行全面的控制,可能会迅速抓住嫌疑犯。警果警察判断嫌疑犯逃跑了,就必须改变上述控制方式,在可能落脚的地区和居住的地区进行控制,防止逃跑,将嫌疑犯的影像交给住宅区的警卫和清洁工,发现嫌疑犯出现后立即联系警察。另外,还可以安排便衣民警每天在小区内进行蹲点等。也就是说,控制方式和时间长度必须根据事件的需要完全决定。
报案向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一些信息,有助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至于警方什么时间布控,什么时候抓捕,由警方根据案情确定。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逮捕,是指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的三大要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直接到法院网上查询的。如果有判决未履行法院限制高消费,出行属于失信人。法院通过公安信息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布控,根据被执行人活动情况、案件难易程度等对案件进行分类排查,将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活动地点难以确定等案件列入布控对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只要一出现,布控系统便能随时发现其行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2、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3、第四条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4、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5、第六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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