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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并变更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立几份遗嘱,内容相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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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公证书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纠正。所以要有法定情形才能撤销。
1、不可以。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精神病人就属于这种情形,所以遗嘱是不可以剥夺精神病人继承权的。 2、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 2、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3、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4、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5、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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