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然可以,税务所作为派出机构,也是有执法权的...
在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时间到时后或者听证或者陈述申辩后再次合议以后,就发处罚决定书,通常是一周左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为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内容: (1)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2)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告知书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 (6)其他相关事项。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2)检查范围和内容; (3)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4)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5)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6)告知当事人不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7)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8)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
1、纳税人因纳税争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得到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是的。《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税收征管法》 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9人已浏览
960人已浏览
1,229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